李子漆
这里的限漆令指的是对VOC超标的、不环保油漆,进行限制使用的地方性政策、法规。
最早推出限漆令的是深圳,据漆联网统计,长三角、珠三角、环渤海、成渝等15个省份26个地区,正在对限制使用不环保油漆进行试点。
高VOC涂料的生产、使用,受到的政策限制正在增多,涂料行业向水性等低VOC方向的环保升级正在加速。
一、京畿地区:
家具制造、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“一厂一策”治理。在生产、流通、使用各环节加强对建筑涂料和胶粘剂的抽检、曝光,汽修企业在用喷烤漆房完成标准化治理改造。
二、珠三角地区:
1、广东深圳:
深圳建设项目禁止新、改、扩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、油墨、胶粘剂、清洗剂等项目。2020年9月底前,要求完成涉VOCs重点排污单位排放口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系统建设,全面清理非法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、油墨、胶粘剂、清洗剂等物料的生产线。
2、广东东莞:
7月底前,全面完成制鞋行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工程,完成不少于100家家具制造、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企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工程。10月底前,完成市级以上VOCs重点监管企业的“一企一策”综合整治与核实工作。
三、环渤海地区:
1、河北唐山:
根据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古冶区分局发布了一则重要通知。自7月1日起,唐山市有关部门对发现未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用漆,或不正常使用环保治污设施的行为,将依据2018年10月26日修正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一百零八条进行处罚,即处以20000元以上、200000元以下的罚款。
2、河北石家庄:
木制家具制造行业清漆、色漆水性涂料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替代比例达到60%;汽车制造(罩光漆除外)全面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。
3、河南开封:
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、油墨、胶粘剂,在技术成熟的家具等行业,全面推进源头替代。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(质量比)低于10%的工序,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。
4、河南洛阳:
城市区现有涉VOCs项目改、扩建不得增加VOCs排放量;禁止新、改、扩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、油墨、胶粘剂的企业项目。
5、山东临沂市兰山区:
使用油性涂料的家具制造、包装印刷、工业涂装企业严禁白天喷涂,每日20:00-次日6:00为喷漆作业时间。
6、山西:
在臭氧生成的高峰时段,对VOCs排放大户可中断作业工序,采取协商性减排,错时错峰生产。
7、辽宁大连:
争取市政工程全部采用水性建筑涂料,并鼓励全市家具制造、印刷等行业企业错时生产,在7月至9月的12时至16时停用喷涂、印刷等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工序。
四、长三角地区:
1、江苏徐州:
对一些涉VOCs产排工序不影响整体生产的行业,对涉VOCs产排工序实施9:00—16:00错峰生产。如过渡期未能完成,涉VOCs排放工段或工序自6月1日起实施9:00—16:00错峰生产。对户外施工工程,比如建筑墙体涂刷、市政工程室外涂刷喷涂等,在保证施工进度前提下,涉VOCs排放工段实施12:00—18:00错峰生产。
2、江苏南京:
5月—9月,在臭氧污染超标预警情况下,对大中型装修、外立面改造、道路画线作业等作业中,涉及喷涂、油漆等有VOCs排放的工序实施错峰施工,原则上10点至16点不开展相关作业。
3、江苏连云港:
在实施年度VOCs控制方案的基础上,紧盯重点时段、重点行业,原则上重点行业减排比例不低于30%。禁止建筑施工使用溶剂型涂料。
4、江苏常州:
表面涂装行业VOCs专项整治。继续推广使用低VOCs的油漆、涂料。
5、江苏无锡:
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、油墨、胶粘剂等项目。化工行业则重点推广对芳香烃、含卤素有机化合物的绿色替代。市政工程、房屋建设、维修和装修工程全部采用水性建筑涂料,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增加相应条款。
6、浙江余杭区:
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光照强烈时段,对大中型房屋和市政设施装修等室外作业(道路应急抢修除外)中,涉及使用涂料、油漆等有VOCs排放的工序实施错峰施工,即10点至16点之间不得作业。
五、成渝地区:
1、重庆万盛经开区:
鼓励家具制造、工业涂装、包装印刷等行业在臭氧高发时期(4—9月)、高发时段(12:00—19:00)调整安排无VOCs产生工序,或者夜间错时生产,减少VOCs排放。4—9月避免开展涉VOCs排放作业。确需施工的,作业时间避开每日12:00—19:00,并使用水性涂料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。
2、成都:
引导涉及VOCs排放工序的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喷涂作业时间。实施分类分级差异化管控,特别明确使用水性等低VOCs含量涂料的建筑工地、汽修企业以及绿色钣金喷维修企业享受豁免政策。